我之前在博文性本善,性本恶中提到过,「道德」出现的原因是因为人类需要进行合作,既然是合作,那么群体中的个体必然要需要符合某一种行为准则,这样的行为准则就被称为「道德」(其中的部分内容后来逐渐演变为了「法律」)。

我们可以类比一下经济学中的理论。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200多年前就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理论: 社会中每个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最终导致了全社会的利益最大化。 尽管到目前为止,我还无法完全理解其中的原理。 但是,至少亚当斯密的理论向我们指明了这样一种模式: 当群体中的全部个体都尊崇某一种行为准则的时候,群体中就会出现某种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可能会使群体发展得更好,也可能使得群体的发展慢慢没落。

举例来说,在中国古代,中原地区的人拥有较为先进的文明,拥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道德」准则;而四周的少数民族则被称为「蛮族」。 随着时间的推移,所谓的「蛮族」会慢慢被「王化」了,逐渐被融入「中华民族」之中。 其实,这个过程本质上就是一种更好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代替另外一种行为准则(道德标准)的过程。 中原地区的人民很早就拥有了一整套的礼仪标准用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这套标准的基本规范是要求人们讲究礼仪,尊重长者,爱护弱小的人;而同时期「蛮族」的道德尊则依然还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虽然在短期内,尊崇「丛林法则」的蛮族拥有较高的武力,但是依然被同化进了中原文化的文化圈。 为什么? 因为中原地区的行为准则在当时的条件下能够更好的形成群体之间的合作关系,最大化合作的效率。 因此,「蛮族」被同化的过程就是一种道德代替另外一种道德的过程。

在经济学中,「个体利益最大化」这一行为准则将会导致「社会全体利益最大化」; 而在社会学中,「遵守道德」这一行为准则将会导致「社会合作效率最高」。 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经济学中的行为准则是具体的的,从来没有改变过的;但是社会学中的行为准则,即所谓的道德,却是抽象的,随着不同的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 这就引起了我的思考,究竟什么样的原则决定了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人类群体合作的效率最大化的道德准则呢? 每个时代不同的道德标准也许只是这个原则的具体体现而已。 换句话说,是什么决定了一件事是道德还是不道德的?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很久,直到我最近在阅读「今日简史」的时候,作者尤瓦尔·赫拉利在书中的一句话点醒了我:

道德的重点并不是“遵守神圣的诫命”,而是要“减少痛苦”

这句话的上下文是在对道德和宗教进行对比。 作者在无意中指出了所谓的「道德」的本质: 减少痛苦,包括自己和别人的。 这就对了,每个个体的痛苦感受会降低个体的工作效率. 这就像是人类群体合作过程中的「摩擦力」,只有不断降低这种摩擦力,人类群体的合作效率就能不断提高。

比如,杀人放火是不道德的,因为他们会造成受害者的痛苦,从而降低他们在社会生产中的效率;扶助救济他人是道德高尚的,是因为被救济的人能够重回社会,为社会生产贡献力量.

所以,道德的本质其实就在于减少痛苦,包括自己和别人的,从而达到社会合作的效率最大化。 其实,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在不同时代下,人类会发展出不同的道德准则。 因为不同的历史时期拥有不同的生产力水平,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则对人类合作方式会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合作方式需要不同的道德准则来提高合作效率,这就产生了不同的道德准则。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人类社会具有一定程度的「自适应」能力,能够自动匹配到更优的道德准则。 一些国家也许会坚守原来的道德准则,但这就注定了它会被采用了更好的道德准则的国家所「消灭」,不管是征服还是同化。 而现今留存下来的,都是经过多次迭代演化适应了当前生产力的道德准则。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历史的潮流」吧?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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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10月27日写作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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